跳到主要內容區

一、自即日起,各項福利金(結婚、生育、喪葬、子女教育...等)之申請 已無需列印申請表, 請登入「入口網站」→  「人事資訊系統」→  「福利系統」→  「福利金申請」→  「福利金申請作業及申請表列印」(申請表下載 Word檔Odt檔),進行申請作業(填妥後,請記得存檔後送審)。

二、至校外健康檢查者,請於每年6月底前,至「人事資訊系統」線上申請送審後  列印申請單,連同檢查報告及收據送至諮商健康中心(職護),審核後續送至人事室辦理。

  • 團體保險

每年定期簽訂團體保險(含壽險、重大疾病健康保險、團體意外傷害保險、住院醫療限額給付健康保險、癌症醫療定額給付保險、團體傷害醫療保險...),保障教職員於本校任職期間,本人因傷病需要住院診療、甚至不幸身故或殘廢時,獲得經濟上的協助。

  • 健康檢查補助

服務滿一年者,得參加學校定期健康檢查或補助相當金額參加校外健檢

  • 結婚補助

結婚當事人檢附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,給予六千元,若雙方均為本校之專職者,均得申請,但以一次為限。

  • 生育補助

本人或配偶生產,檢附生產證明或戶口名簿,給予六千元,若夫妻同為本校之同仁,僅一方申請為限。

  • 喪葬補助

本人死亡者,其遺族得檢附死亡證明書,補助五萬元眷屬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死亡者,檢附死亡證明書及戶口謄本,補助一萬元。若同父母之兄弟姊妹或夫妻同為本校之同仁,以一方補助為限。

  • 子女教育補助
  • 大專院校:每人每學期補助三千元。

子女就讀本校大學部者,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(新生第一學期免附成績證明),准予減免全額學費(不含雜費);約僱人員須實際在校服務滿兩年以上始得申請。

  • 高中職校(含日七技、五專前三年):每人每學期補助二千元。
  • 國中:每人每學期補助八百元。
  • 國小:每人每學期補助六百元。
  • 幼稚園(當年度831日前出生且滿三足歲者):每人每學期補助五百元。申請子女教育補助金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,其餘則應於補助事由發生日起六個月內,請自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表向人事室提出,逾期以自願放棄論。
  • 資深服務獎勵金

滿十年三千元、滿十五年四千元、滿二十年五千元、滿二十五年七千元、滿三十年一萬元、滿三十五年一萬五千、滿四十年二萬元。以上年資採計含離職後再任職之以前年資,不含退休後再任職之以前年資

  • 鼓勵參與體能與社團活動

為鼓勵職技員工參與學校核准之活動,在不影響辦公室運作情形下,凡實際參與學校核准16:00 後由推廣教育處、體室辦理之體能活動社團1小時者,視為公假1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