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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1月起,健保投保金額下限調整為26,400元

您好:

11211日起,因應基本工資調整,請貴單位配合辦理下列事項

或轉知相關人員辦理:

一、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未達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下限(26,400元)者,本署將依規定逕予自11211日起調整為26,400元,投保單位不需申報。

二、如11211日以後到職,投保金額低於26,400元者,請自行以26,400元申報投保。

三、另提醒自11211日起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    險人之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(簡稱平均眷口數),由原來的0.58人調降為0.57人。

四、新版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」,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nhi.gov.tw/健保服務/投保與保費/保費計算與繳納/一般保費計算/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供查詢下載。

      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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