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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理學院院長遴選公告【截止】

靜宜大學

誠徵理學院院長啟事

  • 本校理學院公開徵求下任院長人選,擬自民國11181日起聘,任期三年,得連任一次,歡迎推薦人選或自薦。
  • 申請者應具下列條件

     (一)具教授資格,可在本院所屬單位任教。

      (二)具協調溝通能力

      (三)具中英文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。

     (四)具學術聲望及相當學術、行政資歷。

     (五)具良好品德操守。

     (六)11181日就任時的年齡在62(含)歲以下。

  • 申請登記方式
  • 採教師推薦或自我推薦兩種方式。
  • 有意自我推薦或被推薦者應提供申請資料表(含詳細個人基本資料、行政資歷、學術成就、治院理念及其他相關事蹟)。
  • 申請資料正本及電子檔,須於民國111331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寄至靜宜大學「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」。(地址:43301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人事室;電話:04-2632800111401;傳真:04-26321078、電子郵件:hwwu@pu.edu.tw
  • 相關資料表下載:推薦申請資料表
  • 本校院長遴選委員會對候選人資料及遴選過程將善盡保密之責任。

靜宜大學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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