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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事室轉知】臺中市政府115年模範勞工選拔

一、有意願參選115年模範勞工選拔者請於114年1月16日前將相關資料(1式6份) 逕至人事室彙辦送勞工局辦理評選。
二、實施計畫及相關書表請逕至勞動部網站下載:相關表格電子檔,請逕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路徑下載:
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頁( https://www.labor.taichung.gov.tw/ )首頁 > 公告訊息 > 優良企業、勞工與工會表揚 > 模範勞工選拔

如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翁小姐,電話:04-22289111轉3510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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