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管理學院院長遴選公告
靜宜大學誠徵管理學院院長啟事
- 本校管理學院公開徵求下任院長人選,擬自民國114年8月1日起聘,任期三年,得連任一次,歡迎推薦人選或自薦。
- 申請者應具下列條件:
- 具教授資格且可在本院所屬單位擔任專任教師。
- 具協調溝通能力,且具相當學術行政資歷。
- 具中外文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。
- 具學術聲望。
- 具良好品德操守。
- 114年8月1日就任時的年齡在62(含)歲以下。
- 申請登記方式:
- 採自我申請或由管理領域專業人士3人以上連署推薦兩種方式。
- 申請人應提供申請資料表(含詳細個人基本資料、行政資歷、學術成就、治院理念及其他相關事蹟)。
- 申請資料正本及電子檔,須於民國114年4月10日(四)前(以郵戳為憑),寄至靜宜大學「管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」。(地址:43301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人事室;電話:04-26328001轉11401;傳真:04-26321078、電子郵件:cjkuo@pu.edu.tw。
- 相關資料表下載:【推薦申請連結】 。
- 本校院長遴選委員會對候選人資料及遴選過程將善盡保密之責任。
靜宜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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